报建编号:1222504120100024
招标备案号:1218201003401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蓟县施工[2010]0306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蓟县西翼路道路工程 已由 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蓟发改[20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6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蓟县西翼路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标段1:道路工程;标段2:排水管道及彩砖工程;标段3:绿化工程;标段4:路灯照明工程。道路全长9.7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36米。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蓟县城内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蓟县西翼路道路工程,道路长9.75公里,路基宽36米。 二标段:蓟县西翼路道路排水及彩砖工程,排水管道长约计11212.5米,彩砖面积约计48750平方米。 三标段:蓟县西翼路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计24375平方米。 四标段:蓟县西翼路路灯照明工程,路灯沿道路两侧设置,间距42米;沿途敷设地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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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工期要求:2010年04月15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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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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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蓟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时出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节假日除外,电话:29038233)报名。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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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3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3 月12 日 至2010 年3 月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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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3月19日至2010年03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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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瑞民(印鉴)
办公地址:蓟县迎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苏大伟
电话:29183199
传 真:2918239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赵雪松
电话:29038236
传 真:29038555
日期:2010 年3 月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蓟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9038226传真:29038555电子邮箱:jxzb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蓟县迎宾路26号
受理负责人:王长存